2019年1-5月份,全市全社会累计用电42.98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6.51%,比1-4月份回落0.26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.21个百分点,比最低的安阳市高16.6个百分点,比最高的信阳市低10.43个百分点,居全省第6位,较1-4月份前移1位。
一、第一产业用电量降幅收窄
1-5月份,全市第一产业累计用电0.73亿千瓦时,同比下降5.13%,降幅比1-4月份收窄0.96个百分点,较全省平均水平低4.64个百分点,占
全社会用电量的1.7%。
二、二产用电量增速小幅回升
1-5月份,全市第二产业累计用电24.74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2.51%,比1-4月份回升0.06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.31个百分点,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7.57%,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1.5个百分点。其中工业用电24.08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1.89%,比1-4月份回升0.19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
工业用电量0.79个百分点,居全省第10位,较1-4月份前移1位。。
三、三产用电量增速回落
第三产业用电8.12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18.35%,比1-4月份回落0.23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.82个百分点,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8.9%,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3.1个百分点。
四、城乡居民用电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
全市城乡居民生活累计用电9.38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9.32%,比1-4月份回落0.51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.75个百分点,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1.82%,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2.0个百分点。其中,城市
居民用电量为3.88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9.56%,比1-4月份上升0.59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.75个百分点;农村居民用电量为5.5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9.15%,比1-4月份回落1.3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.03个百分点。